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3-04-12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13-04-12
根据开通官方微博等的需要,特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征集以“我们浙江的教育”为主题的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内容
以“我们浙江的教育”为主题,征集展示浙江教育风采的形象标识设计方案。
二、设计要求
1.构思精巧、主题突出。具有历史感与时代感,能高度概括浙江教育的文化内涵和特色,突出我们浙江的教育元素特点。
2.构思明了、寓意贴切,创意独特新颖,图案简洁流畅,造型生动大方,艺术感染力及整体美感强,一目了然。
3.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展览展示、宣传资料等载体,便于视觉识别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4.标识的使用组合中要体现含“浙江教育”的标准字体(中英文)、 标志或名称标准字的单独使用效果或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三、投稿要求
1.设计图案应详细、清晰、色彩鲜明。
2.配有图案中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3.图样手绘、电脑制作皆可。电脑制作需附打印样,手绘图样需附电子文本。手绘图样和电脑打印样均以A4纸规格(包括彩色图案、黑白图案、黑白坐标图案各一份)为标准。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光盘各一份,电子文件不低于1024×768像素。
4.设计图稿须有创意和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
四、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设“最佳设计奖”1名,“优秀设计奖”2名,“优胜奖”20名。
征集评审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定,确定23个入围作品,其中3个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从中评选出最佳设计奖1个、优秀设计奖2个;另20个为优胜奖。
获得“最佳设计奖”的设计方案,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公布。
征集评审委员会向“最佳设计奖”获得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劳务报酬,向“优秀设计奖”获得者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劳务报酬,向“最佳设计奖”、“优秀设计奖”、“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纪念品一份。
五、投稿事项
1.提交作品时请一并提交《“我们浙江的教育”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下载)。征集作品电子稿中不得出现单位或个人资料。
2.信封背面注明“我们浙江的教育”征集字样。
3.应征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一般公序良俗要求。必须是应征者原创作品,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法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归浙江省教育厅所有。浙江省教育厅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标志标识、展览展示等。除支付一次性劳务报酬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对最终获奖并选择录用的方案,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原作者对其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除。上述要求除支付一次性劳务报酬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对参选作品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概不负责。
7.截稿日期:2013 年5月10日(以投寄邮戳为准,传真件及E—mail以收到时间为准)。
8.凡参选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公告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评审委员会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邮编:310014
联系人:桑伟民
联系电话:0571—88008818,传真:0571—88008885
E—mail:zjhzswm@163.com
“我们浙江的教育”标识征集评审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