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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生态日”标志、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征集评选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1-05-04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11-05-04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浙江生态日的决议》,决定每年6月30日为“浙江生态日”。为营造首个“浙江生态日”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浙江生态日”系列活动方案,现举办“浙江生态日” 标志及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中国美术学院
  承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委员会

  二、征集对象
  中国美术学院全体师生

  三、设计要求
  1. “浙江生态日”形象标志作为“浙江生态日”的形象代表,应能广泛应用于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所需要的产品服务、舆论宣传、出版及对外交往活动等。
  2. “浙江生态日”标志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创意应建立在对“浙江生态日”内涵的理解基础之上。体现“浙江生态日”的活动属性和独特形象。
  3. “浙江生态日”标志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设计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色彩鲜明、端庄大方、易于识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要体现“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日主题。
  4. “浙江生态日”标志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设计应有广泛的适应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标志的图案结构应相当稳定,可以长期固定使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应易于传播和活动推广。
  5. “浙江生态日”标志色调、构图不受局限,由应征者自由发挥,设计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进行创作,既可以是单纯的图形、也可以是图形与文字(中文或英文)的组合。海报设计以竖构图为主,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 “浙江生态日”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所交稿件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尺寸:120mm×120mm以内;海报设计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提交设计方案时,请一并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7. 除了图案之外,每一件作品配写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该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8、应征作品所有内容均应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浙江生态日”标志征集设中标奖1名、入围奖5名。奖金分别为中标奖5000元,入围奖1000元。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优胜奖10名,奖金1000元

  五、报送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韩阔   电话: 87200217   卓美红  电话:87200098

  六、其他
  本次评选将采取专家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附件:
  “浙江生态日”标志、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报名表                

“浙江生态日”标志、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海报征集活动组委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