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冬季高校生征集规定
(一)征集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公办或民办高校2011年毕业的学生。
高校在校生:主要着重征集翌年毕业生和2011年入学的在校生。翌年毕业生指高校就读至2012毕业的毕业生,普通本科及以上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高职(专科)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31前
(三)报名地点:
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在校生到人武部(学生处)报名。
(四)年龄要求:
高校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学历放宽至年满23岁(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年满24岁(含)。
高校毕业班学生:年满22岁(含)以内。
二、学费补偿政策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1、 补偿标准: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补偿年限: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补偿方式: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4、相关链接:
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
三、咨询及报名
咨询电话:0571-87164621(戴老师),0571-87200058(章老师)。
报名地址:南山校区1B-210、象山校区17—112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