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放寒假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1-02-27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11-02-27

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教学工作将于2011年1月13日(周四)结束,现将放寒假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假期
  学生假期为1月14日(周五)~2月24日(周四)。下学期全院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5日(周五),2月28日(周一)上课。
  学生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所在教学单位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教职工假期
  1、教职工假期为1月19日(周三)~2月23日(周三),2月24日(周四)上班。
  2、参加201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教职工于2月11日(周五)上班,与考试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以招办的通知为准。请招办提前做好安排并通知。
  3、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关于假期值班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月14日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院办。
  (二)1月19日~2月23日的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不安排值班。春节假日(2月2日~8日,除夕~正月初六)的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
  (三)寒假期间学院班车停开,值班班车安排为:上午8:30,南山校区校门口发车至象山校区;下午4:10,象山校区东大门发车返回南山校区。如遇特殊情况用车,请与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164641;13335817889)。
  三、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贵重设备与物品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管并落实专人负责。要按照杭州市有关规定及学院要求节约用水、用电。师生外出旅游等活动时应结伴而行,注意安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四、其他事项
  上海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附中、出版社的寒假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与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事项,由招办负责安排与通知。
  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请遵照执行。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