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传统文化复兴战略与文化事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培养适应中国艺术文化事业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由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中国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承办的“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中国画和书法专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将于2018年春季开班授课。
此次研修项目立足当代文化与全球视野,与国内中国画与书法著名专家携手共建,将面向全国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单位等机构的中国画和书法两大专业遴选骨干人才,为之提供高品质的研修培训课程和创作实践、交流平台,通过知行合一的方式,提升培训学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以人才培养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我国高等职业艺术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项目宗旨和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中国传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我国高等职业艺术学院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相应的中国画和书法的高层次专业艺术教育人才亟需跟进。
“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中国画和书法专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是响应国家文化传统复兴号召、应时代创新和发展需要,针对我国当前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教育事业中中国画和书法等专业人才专业技能有待提升和精进等现状,专门为中国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而特设的高等研修培训项目。
该项目以专业技能和理论教学为学术依托,以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及职业岗位研习为桥梁,全面构筑知行合一、创新发展的培训课程体系,研修学员将从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学术交流、专业技能等多方面获得研习。本项目着重从三个方面促进培训学员的全面提高,即为中国画和书法艺术专业人才传授艺术实践和经验,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为中国画与书法人才培养队伍提供熟悉艺术创作和教育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国画和书法理论研究培养能够围绕当下艺术实践开展高职艺术教育研究的专业人才。
三、培养概况:
1.项目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学院
2.培训对象:中国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专业中国画与书法专业教学
骨干师资人员。
3.培养人数:50人
4.培养方式:田野调研、集中授课、观摩辅导、理论讲授、实践创作、讲座研讨、专家点评
等多种形式。
5.培训时间:项目集中培训时长为60天(包含专家教授集中授课),分八个阶段进行,第
一阶段为集中基础知识培训;第二个阶段为考察调研;第三阶段为创作草图制定;第四阶段为创作草图评定;第五阶段为创作制作;第六阶段为创作展示与培训研讨;第七阶段为项目总结;第八阶段为项目验收。
6.培训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四、招收条件: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本期选拔优秀人才限额50人。
申请资格:
(1)中国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专业中国画与书法专业教学骨干师资人员。
(2)具备至少3年以上高等艺术职业学院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3)在中国画与书法专业实践与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诚信守法,无任何不良纪录。
(5)申请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成绩突出者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五、教学计划(项目集中时间为60天)
1、第一阶段:专业基础培训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27日,共4周。)
教学内容:①学习相关国家文化与艺术政策文件、探讨前沿艺术职业教育理念、中国画
与书法专业教育分析、作品创作、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等。
②强化专业创新意识,提升专业创新能力,深刻领会国家文艺政策文件,把握专业发展动态。
相关课程:书法临摹、花鸟临摹、花鸟写生、山水临摹、山水写生,人物写生,专题讲座、专业创作。
授课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2、第二阶段:调研考察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11日,共2周。)
调研内容:①选择示范性中国画与书法专业方向院校和机构、艺术创作中心考察调研。
②学习示范性艺术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教改科研、人才培养等情况。
③了解专业发展动态、趋势及人才需求情况。
具体计划:①院校考察-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与书法学院;
②自然考察-中国美术学院写生基地。
3、第三阶段:创作草图制定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3日,共2周。)
4、第四阶段:创作草图评定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7日,共1周。)
5、第五阶段:创作制作阶段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8月18日-2018年8月27日,共3周。)
6、第六阶段:创作展示与培训研讨
(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9日,共2周。)
7、第七阶段:项目总结
8、第八阶段:项目验收
项目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
六、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1. 孙若风,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2. 王赞,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画艺委会委员,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中国画人物画副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度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浙江省美术协会副主席。
3. 刘健,中国美协中国画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上海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原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4. 王冬龄,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学院现代书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草书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书协副主席,西泠印社理事。
5. 刘曦林,中国美术馆研究馆员,研究部主任,艺术委员会及其收藏评鉴委员会委员、展览资格评审小组成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理论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6. 陈平,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委员。中国书画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艺术研究院特邀书画师,现代民族书画艺术家协会副主席。
7. 张国民,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泠书画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杭州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8. 黄骏,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插画装帧艺委会副主任,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连环画插画装帧艺委会主任。
9. 刘海勇,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评审委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0.花俊,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省中国人物画研究会理事,浙江省侨界文协理事,浙派书画研究院副秘书长。
七、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实施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只包含往返汽车票和火车票)、住宿费、伙食费、考察费用、材料费用、展览费用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八、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九、培训结业
本次项目以学员作品集和由学员提供的高规格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学员所提交作品经专家老师评议打分,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十、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中国美术学院官网及中国美术学院官方微信发布,申请者报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
2.初审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如实下载填写中国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a.edu.cn/招生网发布的招生 简章及申请表。
(2)申请表:签字、盖章的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美术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项目指定邮箱。(详见附件一)
(3)相关证明扫描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原创作品资料:能体现本人创作能力的原创作品照片5件(5张/组高清像素作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小2-5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尺寸-创作年代)。
(5)提交申请表所涉及的个人代表性研究项目、代表性论著(作品与论文)以及获奖情况等支持材料的复印件,随项目申请表一并寄送中国美术学院。
(6)补充材料:所在单位推荐表;本人健康状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均可)。
所有材料随申请表一并寄至中国美术学院。
报名邮箱:2067245001@qq.com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资料”),发送至该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 月 1日。(逾期不予受理)
3、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根据报名者提交的个人资料,由主办方项目组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面试,入围者将以电子邮箱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2)专家面试:2018年3月,评审专家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考察。
(3)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中国美术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4、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特别提示:
(1)请务必于2018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将报名纸质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国美术学院(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2)初选入围与面试结果通过申请人预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式进行通知。
(3)未通过审核、面试者,项目组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中国美术学院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所有。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一)项目组织
项目主管: 王 赞
教学主管: 黄 骏
教务主管: 王来阳
行政统筹: 胡东艳
教学助理: 张思语
(二)项目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00365/15267039729/13064764287
联系邮箱:2067245001@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镇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邮寄材料表面请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中国画和书法专业教育人才培养”研修培训项目)
邮编:310024
收件人及电话:张思语/15267039729
▲请认真仔细阅读报名简章,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填写。请确保本次申请中所述的事实和支持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果申请人提供任何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陈述或资料,一经发现,项目主办方有权撤销申请资格,并在国家艺术基金网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组织方。
中国美术学院
2018年1月5日